廈門支隊“四個強化”提升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服務
廈門支隊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流程,以驗收條件、依據、規范、內容、評定為主要內容,明確驗收標準和工作職責,緊扣“四個強化”提升消防執法服務水平,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規范流程,強化工作職責落實。驗收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以及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做好資料審查、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并當場提出單項驗收意見。工程項目需要整改的,驗收部門應一次性將整改要求、整改途徑和整改方法書面告知建設單位。
提前介入,強化施工過程指導。對建設項目應主動提前進行施工工地指導,在項目報竣工驗收前應至少進行兩次事中監管、指導工作,指導人員不少于2人,并在指導結束3日內錄入消防監督管理系統,生成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檢查記錄,詳細寫明指導的過程、內容和結果,完善監管工作臺賬。
加強聯動,強化單位主體責任。明確建設、設計、施工、建立等單位主體的責任,推動建設單位切實組織竣工驗收,提高竣工驗收一次性通過率。
明確標準,強化違法違規處罰。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按照先子項評定,后單項評定的程序進行,其中資料審查和單項評定有一項不合格的,則判定綜合評定不合格。對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存在未經審核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審核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或擅自投入使用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的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進行處罰。
作者:賴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