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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消防設計審查瀏覽數:20次
消防審驗徹底劃歸住建,增加編制,專項消防設計審查。更多內容,請關注建筑業那點事兒,文末更精彩!
2019年1月15日住建部官網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的決定》,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作出修改。 其中將第十一條修改為“審查機構應當對施工圖審查下列內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揮工程)防護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還應當審查是否符合綠色建筑標準; (六)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其他內容”。 小編注:此款內容修改是新增了: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揮工程)防護安全性; 主要是為貫徹落實2018年5月國辦頒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中“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 詳情請點擊:住建部發文:施工圖審查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增加消防、人防工程審查! 2018年11月13日中國政府網官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涉及消防部隊相關人員編制的劃轉待轉隸后另行核定。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在政務公開欄目,在機構職能、處室設置等方面,有關消防的提法如下: 1、機構職能: 2、處室設置: 3、相關文字表述: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職責 來源:天津住建網 時間:2019-01-10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和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 ………… (九)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組織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基本信息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組織處、干部處、宣傳處、法規處、綜合業務處、建設信息處、住房保障處(住房制度改革處)、房地產開發建設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房屋管理處(歷史風貌建筑保護處)、房屋征收管理處、物業管理處、發展策劃處(海綿管廊處)、投資計劃處、重大項目辦公室、市政工程建設處、村鎮建設處、標準設計處、建筑市場管理處、建設質量安全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處、科技教育處、政務服務處、審計處、財務處、信訪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巡察工作辦公室、巡察組和離退休干部處。
其中,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處的職能定位是:制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政策。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工作。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現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和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劃入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城鄉規劃司,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0名、司局級領導職數4名(含1名總規劃師)。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劃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名。 三、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涉及消防部隊相關人員編制的劃轉待轉隸后另行核定。 調整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設機構15個,機關行政編制399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2018年11月08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 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進一步簡化企業投資審批。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2018年底前公布投資審批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2019年實現各類投資審批在線并聯辦理;2019年出臺指導地方開展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文件,實現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有懲戒,大幅壓縮投資項目落地時間。住房城鄉建設部要牽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會同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部等有關部門,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等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范修訂工作,精簡取消部分審批前置條件,推動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納入施工圖聯審,進一步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同時,再提出一批優化精簡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議。2019年在全國開展全流程、全覆蓋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指導地方統一審批流程,通過精簡審批事項和條件、下放審批權限、合并審批事項、調整審批時序、轉變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諾制等措施,完善審批體系,努力實現“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試行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制度,用地企業可直接開工建設,不再需要各類審批,建成投產后,有關部門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
2018年5月國辦頒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明確要求:將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減至120個工作日。將大大精簡審批環節,主要包括:
2018年6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順應企業和群眾呼聲,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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