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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次裝修施工許可證及消防設計審查辦理建筑物權屬憑證有關事項瀏覽數:4次
福州二次裝修施工許可證及消防設計審查辦理建筑物權屬憑證有關事項日期:2022-03-11 15:59 來源:市城鄉建設局 瀏覽量:809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強福州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減少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依法簡化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持續優化福州營商環境,福州市城鄉建設局在原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_裝修工程施工許可(房建)》辦事指南及消防設計審查辦理基礎上做進一步調整。 調整后的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辦事指南及消防設計審查辦理進一步優化了辦理過程中涉及的建筑權屬憑證證明事項,相較于過去要求裝修主體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經產權交易登記中心預登記的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單位(個人)同意裝修證明”任意一項作為建筑權屬憑證證明事項的做法,本次優化進一步細分了不同的裝修主體情況。 裝修主體為房屋建筑所有人的,根據“已辦理產權”、“未辦理產權證且裝修主體為房屋建筑建設單位”、“未辦理產權證且裝修主體與房屋建筑建設單位有房屋買賣關系”的不同情況,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竣工驗收材料”、“經產權交易登記中心預登記的買賣合同”等相應材料作為建筑權屬憑證證明事項。 裝修主體為房屋建筑租賃人的,根據“房屋所有人是否已辦理產權證”的不同情況,可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人同意裝修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竣工驗收材料”等相應材料作為建筑權屬憑證證明事項。 通過細分裝修主體的不同情況,為申請人“量身定制”相應的辦事指南要件,降低房屋建筑裝修施工許可的辦理難度,進一步提速增效,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